彩虹國度歷史經濟投資移民觀光政府學術問答僑團新聞文藝

政治組織及雙邊會談

作者:梅爾文威格(Melvin Weigel)

 

南非已經與鄰國就臨時工作人員已經簽訂了雙邊協議,關注未來,會有大量來自世界各地的例子可供評估。在每一種情況下,移民政策都是整個地區的經濟與政治合作的整個計劃中的一部分。

歐共體建立時的原則就是讓商品、人員及資金自由流動。不僅歐共體成員國的公民可以不受移民限制在任一國家就業,而且對妨礙工作流動性的專業限制也是不允許的。在歐共體有一些申根(Schengen)國,允許非成員國公民穿越國境自由流動,而無需在申根國家之間的邊境進行進一步審查。從一個申根國取得的旅遊簽證在其他申根國也有效。然而,如果是非歐共體國家公民取得的工作簽證,不一定能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

六個阿拉伯國家組成的海灣合作委員會允許他們的公民自由流動,但卻沒有一個共同的移民政策,旅遊者若到六個國家需要六個簽證。

加-美自由貿易協定(FTA)和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AFTA,加拿大-美國-墨西哥)關於移民的規定只有其公民獲益,並不包括永久居留者。主要適用於那些獲得工作簽證的專業人員和技術人員,但不受勞務市場證明/確認。雖然有這些優惠條款可以積極
地利用,但並未引發新的移民潮。 

 

版權聲明 | 隱私權聲明

發表意見 |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