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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百家商城“11.4火災”的雙方當事人在商城物業管理辦公室簽定善後協議,百家集團見證了此次會議。據業主C先生透露,火災責任方賠付受損業主部份損失,雙方對能夠最終圓滿解決善後表示滿意。本報經過努力,但是仍未能聯繫到火災責任方。
雙方簽署的協議指出,11月4日發生的火災確認為責任方(以下簡稱甲方)施工不當所致,致使受損的五家業主(以下簡稱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在三個月內分三次補貼乙方部份損失(具體金額不便透露)。
甲方如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利對甲方位於百家商城內的店面進行封店拍賣處理,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款項後,乙方不再追究甲方有關火災的任何責任。
C先生表示,自事故發生後,本著妥善解決、儘快處理的原則,當事雙方進行了多次接洽,經過友好的協商以及充分考慮事故責任方的實際情況,雙方達成了彼此都能夠接受的協議。
C先生談到,火災發生後,中國駐約堡總領館派員到現場察看火情、慰問受災商家;百家集團也專門成立工作小組緊急應對;廣大旅南同胞更時刻關注,僅僅一個星期,他就接到了來自各方的幾十通電話,慰問和關心事態的發展,來自各界的關愛令他深深體會了“大火無情人有情”的含義。
大火發生後,百家集團董事會以及物業管理會積極應對,並於11月7日出台了一項通知,對商城防火設備及鐵皮屋拆遷事項做了相關規定。
該通知要求鐵皮房租戶於11月18日前全部搬出,百家集團將根據市政要求立即拆除所有臨時建築;商城還規定了一系列防火措施和規定,並將在各店內安裝滅火器。
百家“11.4火災”給集團管理層以及各商家上了一課,俗話說“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從火災過後商城的各種舉措來看,大家都已經清醒的認識到災難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和巨大經濟損失,相信在今後的工作中,百家集團能為華商創造一個更良好的經營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