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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腳放後腳抓 十人再次被扣林德拉
 
華人指移民官員褻瀆法律

 

 

表日期:2006.11.6

3日上午,華人L先生等10人(八名巴基斯坦、一名周邊國家非法移民和L先生)從其律師處得知,他們的限期離境申請得到了約堡高等法院的批准,有關文件已經轉到林德拉非法移民遣送中心。獲悉該消息的他們滿懷喜悅,大家都以為當晚就可以離開被關押很久的遣送中心。
 
當日下午4:30分左右,他們在辦理完林德拉遣送中心要求他們辦理的所有手續,長長地呼了一口氣後,走出了林德拉遣送中心的大門。可是,令他們沒有想到的事情發生了,幾名來自比陀移民總局的移民官員早就等在遣送中心門口。這幾名官員見他們出來後,便要求查看他們的釋放文件,由於他們剛才在離開遣送中心時,該遣送中心的門衛收走了他們所持有的唯一一份能證明他們被釋放的材料;因此他們不得不再次被這幾名移民官員帶回林德拉遣送中心內,被重新以非法移民的身份關押。

L先生在5日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多少對南非的法律有所了解。3日上午約堡高院通知林德拉非法移民遣送中心,這幾人的限期離境申請被得以批准,那麼南非移民局或林德拉遣送中心就應該將他們釋放,並給他們簽署一份限期多少天內離境的通知;而他們也應該遵守法律的判決和移民局的規定,在限定日期前必須離開南非。

L先生說,當日在他們辦理手續的過程中,林德拉遣送中心辦理了除了簽署限期多少天離境的通知外的一切手續,還給他們簽了釋放通知;他當時也忽略了這點,因此當外面的移民官員要求他們出示任何能證明被釋放的文件時,他們無言以對。

他懷疑這個事件是移民局官員和林德拉遣送中心工作人員相互串通,並實施的一個計謀。他認為這是一個典型的褻瀆法律的行為。

L先生分析他們再次被拘押的原因時說,林德拉遣送中心的工作人員,在接到約堡高等法院的判決通知後,迫於法律的威嚴,他們不得不遵守——將他們10人釋放;可是他們又不甘心就這樣結束,於是在辦理手續的時候,特意留了一個“尾巴”,並會合外面的其他官員,利用自己留下的“尾巴”將他們10人再次抓捕。

據了解,L先生於20年前自英國移民南非,並加入南非國籍;1997年因一起刑事案件入獄,在被關押了近10年左右的時間後,於日前被監獄方面轉送到林德拉非法移民中心,並將會被以非法移民的身份遣送回中國。

L先生考慮到自己及家人在南非還有一些生意上的事務需要處理,因此向約堡高等法院提出限期離境的申請(和其同時申請的還有八名巴基斯坦、一名周邊國家非法移民),希望法院能夠給其兩周時間處理手頭的事務;他表示在事情處理完畢後將積極配合南非執法單位規定——離開南非。

L先生還開玩笑地向本報說,他來南非已經有20年左右的時間了,自己是一名南非公民(可是現在南非方面卻說,沒有其南非公民的證明),現在南非方面要求將其遣返,可是他卻不知道自己將被遣送到哪個國家?中國(自己在加入南非國籍的時候已經取消了中國的國籍)、英國(自己雖然是從英國來南非的,但卻沒有加入英國國籍)還是其他國家?

他說,自己作為一個南非公民,本來被關在林德拉非法移民遣送中心就是一個笑話,但是在許多時候,對於南非的一些荒唐做法,大家又顯得無能為力。

據了解,目前被關押在林德拉非法移民中心的還有其他七名華人(五男兩女,日前南非方面還強行遣返了另外幾名華人非法移民),他們都是因為身份問題被拘。有關人士向本報表示,他們都是持有代理幫助辦理的南非“合法居留許可”,可是在移民官員檢查時被查出為假簽證,而被送往林德拉遣送中心關押的。

林德拉非法移民遣送中心的工作人員說,所有被關押在遣送中心的非法移民都將被遣返回其原籍國,但是被遣返人需要自行負擔交通費用。一些不能負擔遣返費用的非法移民將一直被關押在遣送中心,直到他或者其家人能夠支付遣返費用為止。

L先生最後表示,他將委託其律師,再次將約堡高等法院的判決轉交給林德拉遣送中心,並要求他們完全依照法庭的判決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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