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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最低工資標準開始實行

 

 

發表日期:2005.12.10

勞工部新最低工資標準在本月開始實行。該標準是國家規定的強制性法規,如果一旦被發現違規,僱主將面臨巨額罰款。

據星報報導,根據最近有關方面所做的一項隨機抽樣調查發現,目前許多僱主實際支付給家傭的工資遠遠高於國家規定的新最低工資水平(每周超過27小時工作時間的月工資水平997.04鍰,相當於全日工作。)。

據報導,按照國家勞工部規定,全日工作的家傭最低工資水平為997.04鍰,上漲了6.7%。鐘點工的工資水平為每小時6.04鍰,上漲了15%。

目前,鄉村地區的全日工作家傭最低工資為每月808.02鍰。

勞工部發言人Boikanyo稱,新最低工資標準同樣適用於合同工、花匠、照顧小孩的保姆、農場工人、殘障人保姆等。

對待年終獎金沒有特別限制,但是,按照常規,該家傭或者其他僱員在以前曾經得到過每年的獎金,那麼,今年的獎金應該照常。

勞工部發言人稱,不執行國家最低工資水平是非法行為,如果不按照國家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僱主必須相應降低僱員的勞動時間。

同時,如果僱主沒有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僱員工資,勞工部將會派員上門解釋相關政策,如果僱主仍舊沒有改變做法,那麼他將會受到司法調查,根據實際情況還有可能受到起訴,巨額罰款將從50萬鍰起。

同時,僱主不要忘記:必須替家傭向失業保險基金會支付相當於工資水準1%的失業保險金。其僱員也應繳納相同金額,一旦失業後,他們將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

明年11月,按照國家規定將推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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