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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獄政部長巴爾佛宣布提前獲釋數千名犯人時,他還向人們保證,暴力罪犯不會被提前釋放。
當人們大聲疾呼,反對官方大規模地釋放犯人時,巴爾佛信誓旦旦地承諾,提前釋放犯人並不表示政府姑息犯罪。恰恰相反,凡是對社會構成威脅的犯人,不會依據減刑規定提前獲釋。這是政府對犯罪採取絕不寬容立場的事實證明。犯下殺人、搶劫、情節嚴重的攻擊、所有性攻擊以及虐待兒童等嚴重罪行的犯人都不在減刑之列。
事實又是如何呢?一名開普半島男子因性侵和殘酷折磨一名三歲女孩出庭受審時被提前獲釋。一位發現了全身是血的受害女孩的鄰居這樣形容當時的情景:女孩看上去慘不忍睹,全身被踢腫,臉上全是腫塊。當時她還以為女孩已經死了。
獄政部長對這件事的解釋是,上述罪犯並不是因為減刑規定獲得自由,而是根據罪犯在服滿六分之一刑期後獲准監外服刑的規定而被釋放出獄。
這位禽獸不如的男子不僅殘害了三歲的女童,他還雞姦一名九歲的男孩。為什麼這樣的人居然被認為可以重獲自由?很多性犯罪為慣犯所為,這個模式已為人所知。
無論根據什麼特別條款,釋放性侵犯兒童的罪犯都說明政府對罪犯懲治不力。巴爾佛應該為此感到羞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