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資物業注意事項:二、考慮物業的流動現金
大多數理財顧問都會建議投資者,如果在自住物業的貸款還沒還清的時候,同時擁有第二投資物業,對此投資物業的貸款便最好透過「只還利息」的方式還款,因為自住物業的貸款利息不能用來扣稅,而投資物業的貸款利息則可以。一旦自住物業的貸款都還清了,再全心全意的償還投資物業的貸款。
不過,有一位擁有15間投資物業的專業投資者卻有自己的一套投資模式。她只買「非收入性」的物業(及租金足以填補支出),或是「正現金流」的物業(及租金加上退稅額大於支出),然後她將得到的這部分利潤全部用來償還投資物業的貸款,令她的房屋資產淨值不斷上升,進而讓她可以貸款購買越來越多的正收入或正現金流物業,她表示,正因為她所有的投資物業都在賺錢,所以足以緩衝加息或市場冷淡的負面影響。
但是現在到哪裡去找這些正現金流的物業呢?這位專家建議,要放眼全國各省各地區,認真研究市場。
她說:「總是有人問我,你怎麼有膽量到那些從來沒有去過的地方買房產?其實雖然這些地方是我並不熟悉的區域,但是我總是會在買房前進行完整的市場研究,探索各區域物業長遠的發展前景,因此到頭來,我對一些地區的認識比當地人還要深入。」
對投資物業的管理還包括了經常評估出租物業的租金,隨著出租物業減少,住宅閒置率下降,適當的提昇租金,也是非常合理的做法。
如果您有任何有關房地產買賣,或是物業管理方面的相關疑問,歡迎您來電SEEFF國際地產有限公司Thomas孫先生(粵語、華語、英文),公司電話:(011)784
1222,或手機:072 322 2382,傳真:(011)784 1227,或來信至《華僑新聞報》(SEEFF物業專欄)。(Seeff國際地產有限公司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