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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ff物業投資專欄》

 

 

發表日期:2005.6.4

投資物業注意事項:一、裝修前評估成本與效益

說到出租物業的翻新和保養,有不少業主們認為房屋只要租得出去便可,沒必要花錢另外裝修,況且裝修的再好,租客住了幾年後也打回原形了。但也有業主認為,把房子整理得漂漂亮亮的,可以將租金定的較高,而所投入的裝修費用也終究能夠完全的回本。

這兩種說法各有道理,真正的關鍵在於裝修前要妥善做好成本和效益分析,也就是事先估計裝修工程所可能耗費的資金,裝修以後租金可以提高多少?要花多少時間才能把裝修的錢賺回來。

舉例來說,有一位專業的房產投資者在約翰尼斯堡北部區域買了兩套投資物業,另外總共五萬鍰對這些公寓的衛浴設備和廚房進行裝修,裝修過後的物業每個月租金各自為4500鍰,在裝修之前,兩物業每個月只能夠收取3000鍰的租金,17個月後兩套公寓的租金累積收入便已經把裝修的成本收回來了。

因為裝修過的兩套物業每個月可以共多收3000鍰的租金,而且每年增加的租金也遠遠超過了五萬鍰的裝修成本以及每年大約2000鍰的貸款利息,從這個例子證明,裝修能夠增加投資回報,這個投資是絕對值得的。

此外,由於裝修費用可以作為出租物業的支出扣稅,所以進行裝修的時間也很重要,它關係到投資者在申報稅務的過程中是否可以獲得最大額度的負扣稅利益與優惠,因此,如果您打算將原來自住的物業改為出租物業的話,最好等到它完全出租之後再加以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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