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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地契”與“分契地契”
周先生問:我是一位首次購屋者,最近正在尋找物業,我發現某些物業(如cluster社區別墅)不需要繳交物業管理費(levy),而市區公寓(townhouse)、一般公寓(unit)等種類的物業則必須要每月定期付出管理費,他們兩者有什麼不同呢?
答:社區別墅或獨棟房屋(house)相對於一般公寓以及社區公寓最大的區別在於不同的“地契契約”,獨棟房屋以及社區別墅的地契契約屬於“獨立地契(Free
Stand
Title)”,此地契的房主擁有土地以及物業的所有權,業主必須為物業購買保險,並且支付地區市政費用,同時自己負責物業的維修費用。
另外業主自己有權定奪物業的擴建計劃,當然在施工前必須得到地區市政府的批准,而社區公寓與一般公寓,或是某些商業店面、工業用廠房、倉庫、辦公室等都是以“分契契約(Sectional
Title)”來出售,透過此種地契購屋的業主只是擁有各自分割而成的空間。
至於建築物的外牆與公共建築部分都屬於業主委員會(Owner Body Corporate)共同佔有。
因此,“Sectional Title”又可以比較抽象的翻譯成為“分契契約”,每個分契契約的業主共同組成業主管理委員會(Body
Corporate),共同處理整個社區的管理事宜,通常每季度都會開一次代表會議,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原則來決定公共基金的運用方式,分契契約的業主必須每越繳納一定的費用到一個共同的帳戶內,這就是大家所熟悉的管理費用(levy),管理費用又可以分為三個用途:
一、整個社區公共建築的維修基金。
二、給付保險公司的大樓保險費。
三、物業管理公司的佣金以及工作人員的薪水。所以此類地契的業主不必自己為物業購買保險,也不用為物業公共部分的維修而到處奔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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