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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布魯芳登訊
布魯芳登最高上訴法院8月24日作出裁決,判定一對女同性戀人應該享有結婚的權利。
據索威托人報報導,一對女同性戀者曾向比陀高等法院提交申請,要求法律承認她們的婚姻。比陀高等法院駁回了她們的申請。
兩人不服比陀高等法院的判決,於是向最高上訴法院提出上訴,終於獲得了希望的判決結果。
代表兩人的資深律師奧斯圖森說,結婚的實質是兩個人的合約,婚姻給予人們某些特定的權利。民法中的婚姻結盟只限於異性,使得同性戀人無法結婚。
根據憲法,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應該受到平等的對待。同性戀者應該擁有結婚的權利。預計此案將在南非社會引起極大震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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