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洗錢防治法案  多此一舉?

《華僑新聞報》2004年05月25日

為了防制洗錢而制定的金融中心法案(FICA),要求金融機關在今年7月前,完成對顧客再確認工作,否則將凍結存戶帳戶。南非ABSA集團執行總裁,也是負責執行本法案的Von Zeuner指出,凍結帳戶對客戶和經濟都會帶來災害,造成負面效應。

事實上,從去年7月法案生效以來,ABSA等銀行就已展開行動,但遭遇到無法克服的障礙。2003年起,ABSA即向600萬客戶展開溝通工作,從發簡訊、網站、在自動提款機告示,通知信、電話、客戶銀行對帳單和分行通告板上都登出信息。但是不論所有的準備工作是否完成,所有的銀行絕不可能在6月30日前完成作業。

Von Zeuner再說明,還有另一些看不見的障礙,首先就是「駕照症候群」,許多不把溝通當回事的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感受到它的急迫性,一直要等到認清政府對這件事認真執行所可能帶來可怕後果的時候才清醒過來。再者發現客戶中,很多人根本就沒有身分證(ID)和地址。

正式辦理開始於2月,但是回應冷淡。即使啟動了投郵,直接的行銷或是報紙廣告等手段也只得到5%反應。各銀行都歷經同樣挫折。2月底,銀行業者共謀對策,向外國取經,以英國這樣更複雜的國家來說,都不用大量通信的方式,而只順其自然。

Von Zeuner說:「我們決定了以風險為基礎的連絡方式,選中高風險的顧客群持續性的溝通,而低風險群仍以信件等方式溝通。」高風險群卻沒有危機意識,原因在於說明文件過多,此外許多客戶不願提供身分證明文件。

這就是「駕照症候群」,一旦客戶們瞭解到帳戶可能被凍結的時候,那就有可能在午夜前,各分行前排滿要繳文件的民眾。為避免這狀況,銀行公會請求財政部長延後執行法案。

以下是辦理重新認證所需之文件

一、身份證明(綠色的ID身份證)
二、住所地址的證明:

地址證明文件
一、公營事業的帳單:如果是寄往信箱地址,而不是住處地址的帳單,上面就必需要有您的名字,地籍編號以及所屬城鎮名稱。
二、市政府的水電、土地稅、房屋稅等帳單。
三、電話帳單。
四、繳稅證明。
五、12月內房屋出租、承租合約。
六、銀行或抵押貸款文件,後者必須是另一個銀行六個月之內的文件。
七、12個月內之南非國稅局完稅單或是IRP5。
八、12個月內的人壽保險單。
九、12個月內與法人往來之信件
十、薪資證明。
十一、有效的電視執照。
十二、12個月內之駕照註冊文件。
十三、由內政部所發的住處地址的登記證明。
十四、下列三項資料中的二項,其中之一是三個月之內的資料:
(一)、一份由國家、省級、或地方政府出具的文件。
(二)、一份法院的證明。
(三)、零售商信用帳號(如百貨公司),其中要有行動電話的帳號。

此法案讓大多數的民眾弄不清楚內容及相關規定,若為了防洗錢,應有其他方案,不必讓客戶再確認,世界上有許多實施同樣法案的國家,但似乎只有南非如此勞師動眾,實有「志在沛公」之嫌。

至於南非財政部門是否會根據帳戶內存款或交易紀錄課稅,是有可能發生,但短時間內執行因難,有些華人常身懷巨款遭歹使覬覦,是否也可趁此機會開戶,建立與本地銀行的交往紀錄,便於爾後向銀行貸款或其他服務,同時,將錢存放在銀行也比較安全,此外,本法案之執行只有時間上的問題而沒有似乎沒有會不會執行的問題,希望華人同胞帶者上述相關文件儘速向往來銀行辦理再確認,以免發生「駕照症狀群」。

投稿至《華僑新聞報》讀者投書返回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