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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必須將以下材料遞交給南非駐在國使領館或代表處,(如所在國沒有使領館或代表處,需要將材料遞交到方便的第三國南非使領館;如申請人已經在南非國內,則需要將材料遞交到附近的內政部)。
一、一份正式的BI-1738申請表;
二、有效的護照和簽證(有效期至少要有一月以上);
三、不退還的簽證費用1520鍰;
四、牛痘接種證明(根據相關規定需要);
五、以抵押金形式證明的返國證明,金額須相當於一張返回原籍或居住國機票價格;
六、僱傭雙方簽署的僱傭合同,在合同中必須要寫有詳細的權利和義務;
七、僱主必須要提交一份詳細工作細節要求,並註明使用外國人原因;
八、僱主對僱員的要求及相關證書、專業技能和實際經驗,僱員必須要提供符合該要求的相關證明;
九、南非無法求得這類人才的證明;
十、本地居民無法適應該工作的原因證明;
十一、根據移民法規定,必須提供相應的招聘廣告;
十二、所在省市勞動部門的許可函;
工作簽證至多可以簽署三年(一般為一年),延期僅需在就近內政部辦理即可(需在過期前30天辦理)。
我在哪裡可以申請到工作、 學習或訪問簽證?
根據南非移民法規定,初始簽證只有所在國使領館或代表處有權簽發,即任何在南非國內簽發的初始入境南非簽證都是不合法的(有可能為假的)。在南非國內,可以申請簽證的目的轉換和延期,這些僅需要到所在地附近的移民局辦理即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親自到相關部門辦理和郵寄至相關部門辦理的方式,一般建議還是親自辦理比較穩妥。
我持訪問簽證入南非,現謀得一工作,可更換入境目的嗎?
可以。在南非國內的外國人在簽證過期前30天之前,可以遞交更換簽證目的的申請。但是需要填寫一份更換簽證目的申請表BI-1740,和更換簽證目的原因詳細說明書。更換為工作簽證,具體要求參閱申請工作簽證;更換為學習簽證,具體要求參閱申請學習簽證。
南非公民(永久居民)配偶在持有探親簽證或訪問簽證時,可否經營自己生意或被僱傭?
不可以。根據2002年修改後的移民法第11條第二款和第18條第二款規定,外國配偶(生活伴侶)在南非期間,如果持有探親簽證或訪問簽證,不可以經營生意或被僱傭。如果希望在那非經營生意或工作,必須要在簽證過期30天前遞交更換入境目的申請。特別提醒,在遞交更換簽證申請後,正式簽證未被批準前,同樣不可以工作,只有在相應簽證簽發後,才可以工作。申請人可以到就近的移民局辦理,具體要求同配偶申請工作簽證或自聘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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