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再議「情理之中、法律之內」

《華僑新聞報》2004年04月06日

編輯先生:

你好!

周末讀到貴報的「情理之中、法律之內」之採訪報導。我認為該事件的核心人物是「中國城」業主,而不是C5店舖現租戶和現在要強行進駐C5店舖的新租戶。從採訪報導中可以清楚看到新租戶是完全了解「中國城」業主與C5店舖現租戶就該店事宜有官司並未了結,而且也知道現租戶遲遲不能交出店面的原因是錯綜復雜、難以描述的。

那麼為何新租戶還要與「中國城」業主簽定此合約呢?「中國城」業主採用了「金蟬脫殼」計,將處於法律糾紛中店面的矛盾推置於新租戶的懷中。新租戶才會認為,上門趕人封店,完全是「情理之中、法律之內」的事情。

以我個人之拙見,新租戶為這一店舖而準備幾的價值好百萬貨物不能銷售,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值得同情的,但損失的索賠對象應該是「中國城」業主,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不是強行進駐C5店舖而侵犯他人的利益。這樣會使原本「情理之中、法律之內」的事情,變得不合情、不合理又不合法了。

                                                                         貴報一忠實讀者    張生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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