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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導
據中國吉林消息,拐騙吉林省14名婦女至南非賣淫的四名涉案犯於23日全部繩之以法,這正驗印了中國的一句俗語「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他們終於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此案的主案犯林濤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新聞背景
2003年2月,瀋陽人于松(自稱是南非海外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到南非工作月收入600-1000美元為誘餌,在汪清縣、龍井縣和龍市共誘騙14名婦女和一名男子到南非打工,在南非的40多個日夜,這15名受騙的華人遭到打手們的嚴密看管,並經常遭到毒打和謾罵,被逼著接受殘酷的「集訓」,婦女們還被強迫賣淫。
這些華人乘看管他們的歹徒一時疏忽,群起制服了打手,然後逃出魔窟向中國駐南非使領館求援,在中國使領館和新華社駐當地分社以及當地華文媒體的助下,這15名於2003年4月10日下午2:50分返回北京。
作案動機
經中國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得知,于松在南非期間,發現色情服務賺錢極快,於是產生了組織中國婦女赴南非賣淫的念頭。他找到劉彥,請劉彥幫助招募出國人員,劉彥又先後找到文賢國和李柱鑌,將兩人介紹給于松,劉彥幫助文賢國和李柱鑌草擬招工廣告和出國勞務合同,幫助出國人員辦護照、買機票等。
劉彥夥同文賢國、李柱鑌在收取勞務人員出國費用2.5萬人民幣的基礎上,每人又加收了兩萬元人民幣的出國費用。于松又找到林濤,讓林濤任總經理,具體實施強迫婦女賣淫計劃。
法庭宣判
2004年2月23日,延邊州中院開庭審理了于松、林濤、趙強、劉彥等人組織、協助組織婦女赴南非賣淫及強姦案件,這是延邊地區有史以來的罕見案例。15名受害人在南非遭受了40餘天非人折磨,法院終於為他們討回了公道。
2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林濤犯組織他人賣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財產10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犯逃脫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併處沒收財產10000元。
被告人于松犯組織他人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併處沒收財產20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併處沒收財產20000元。
被告人趙強犯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併處罰金3000元;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八年,併處罰金3000元。
被告人劉彥犯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併處罰金2000元。
嫌犯被抓經過
于松作案後,一直潛逃在南非。後來,吉林公安廳調取于松出入境資料核查,發現于松於2003年6月10日從廣東省入境。7月8日,于松在廣州市一俱樂部應聘時被抓獲。
林濤夥同于松在南非強迫婦女賣淫後,一直畏罪潛逃在南非。于松被捕後提供了林濤在南非一家公司打工的線索。2003年8月15日中國公安機關赴南非抓捕,在中國駐南非大使館和南非警方的配合下,於8月25日將其抓獲,併於8月29日押解回中國。
2003年6月26日,偵察員到瀋陽市公安局外管處調取趙強護照及出入境記錄,發現趙強於6月26日從北京入境,經分析,趙強可能潛回家中,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在其家中將其抓獲。
案發後,劉彥一直在逃。2003年7月25日,警方根據掌握的線索,在長春市同志街,將欲駕車外出的劉彥抓獲。
留給僑胞思考的問題
拐騙吉林省14名婦女至南非賣淫的案件給所有旅居南非的僑民帶來了非常深刻的思考。目前中國旅居南非的僑民數量已經達到幾10萬之多,而且還在呈逐漸上升趨勢,更令人痛心的是,在南非的華人犯罪案件也在呈現上升趨勢,這一現象也已受到當地警政部門和中國警方的高度重視。
透過南非本地媒體和華文媒體經常可以看到或聽到華人犯罪案件的發生,其實這也是目前所能知道的一部分,而更多的犯罪事件,則由於種種原因併沒有被發現或曝光。
在此,本報特別提醒廣大僑民,旅居南非一定要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只有在依法辦事的同時才能得到法律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旦觸犯了南非的法律,最終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那些還沒有加入南非國籍的僑胞,在遵守南非的法律同時,還要遵守中國的法律,因為你雖然說身居國外,但依然是中國公民,當你在海外觸犯了中國法律,中國政府仍然會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中國有句俗話:「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還有一句俗話是「不是不報,時辰未到」。
拐騙吉林省14名婦女至南非賣淫的案件就是對這兩句俗話最好的詮釋,也請正在做著違法的事情,或正想做違法事情的人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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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謝援救她們的警察。
被騙至南非的婦女和南非警方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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