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諾尼的野獸 ─ 連續強暴犯

《華僑新聞報》2003年10月21日

他在三個月內連續強姦了三名年輕女子——其中年紀最小僅12歲。

他顯然是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在作案時通常偽裝成正在執行公務的警官,引誘受害女子進入他的紅色科薩客貨兩用車,在車裡對她們進行性侵害。本篇介紹了其中兩名受害者所講述的親身經歷。

這位年輕的金髮少女看起來是那麼無辜和無助,在談話時她還不住地低頭看著地上,因害羞臉上也變得通紅——她還是個孩子,但今天,這位12歲的少女必須講述連成人聽了也會吃驚的親身經歷。

凱琳(Carin)是比諾尼臭名昭著的連環強姦犯的受害者之一。警方前幾周在該地區對該罪犯進行了大規模的搜捕行動。據稱,罪犯是一名言語彬彬有禮,顯然是受過良好教育的白人男子,膝蓋上方有一條傷疤。年齡在25歲左右,戴著太陽眼鏡和一頂棒球帽,作案時以警察的身份引誘受害人進入他駕駛的一輛紅色科薩客貨兩用車內。他的目標通常是年輕的金髮女子,先是對受害人進行劫持,然後對她們實施強姦,事後竟然還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道歉。

警方相信案犯是或者曾經是一名警官,因為他曾把受害人中的一位帶入一間貼滿女子屍體照片的房間裡——這也是您只有在警察局的卷宗室才能看得到的場面。更令人害怕的是,他的每次攻擊都變得越來越具危險性。

案犯的第一次攻擊發生於今年的6月24日,但只是對受害人進行了調戲和猥褻。今年的9月17日,他強姦了凱琳(Carin),他的第二名受害人。僅僅在兩天後,他引誘一名14歲的女孩服下迷幻藥,並把他挾持在一間貼滿女子屍體照片的屋子內達兩天之久,期間對該受害人實施了多次強姦。在本文見諸報端之時,比諾尼警方認為,罪犯隨時都有可能進行他的第四次襲擊,因此提請民眾提高警惕。

9月17日,正好是豪登省學校放假的前幾天。凱琳正在放學回家的路上獨自行走著。街上行人稀少。這時,一輛紅色科薩客貨兩用車從她身邊並駛過;司機看了她一眼調轉了車頭。凱琳雖隱約感到事情不妙,但以為司機只是想要問路。操著一口標準的英語,這名高瘦的男子告訴她自己是名警官,正在調查一宗毒品案件,並命令她上車。

她有點懷疑。眼前這名警察制服和警徽都沒有。

就在此時,案犯抓住了她並把她強行扯進車內。女孩雖然驚呼並拚命掙扎,無奈案犯對他來說實在太強壯,根本無力擺脫。

強姦犯把車往比諾尼城外的Bredell小型企業中心駛去。隨著路邊的行人和車輛越來越稀少,凱琳也感到越來越害怕。忽然,案犯把車停下。凱琳看到這裡一個垃圾堆和一座養雞場——但就是沒有人。

忽然間,可怕的事情發生了:男子二話不說,撩起她的裙子並把她的雙腿分開。凱琳最不願意回憶的一幕似乎還歷歷在目,就在車子的乘客座位上,男子撲在她身上,奪走了她的貞操。

她幾乎無法呼吸。案犯注意到後才把塞在她口中的東西拿走。現在她終於能大聲驚呼了:「住手,住手,你弄痛我了!」

但他當然不會就就此罷休,威脅說如果不合作就把她殺了,同時也說自己並不想傷害她。

「萬一我懷孕怎麼辦?」她腦子裡胡思亂想,雙眼看著車子後面裝著的書和文件。

案犯回到駕駛員的座位上,依然一言不發,而凱琳只能淚水漣漣地趕快把衣服穿好。

「我很抱歉,我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做。」男子忽然開口說話了。

就在一小時後,案犯把車開回凱琳惡夢開始的地方時,她還在不住第抽泣和顫抖。她跑到朋友家裡並告訴朋友發生的一切,家裡人立即報警……

凱琳現在必須每天服用鎮靜藥物。目前為止,她的HIV病毒測試顯示為陰性,但準確的結果只有過些時日才能出來。

凱琳在向我們訴說自己的不幸遭遇時頭始終低垂著。「我不再去想所發生的一切,但我現在害怕見到成年男子。」她說,「我媽媽的男朋友看起來有點像那個強姦犯,我每次看到他總是非常害怕。我必須說服自己不是他。」

現年16歲的安妮(Annie)在和我們說話時看起來非常疲倦,在她母親位於比諾尼的辦公室內不住地發抖。她是該強姦犯的第一個受害者,由於受驚過度,她幾乎無法去回憶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在6月24日,安妮正在去她母親辦公室的路上,這名白人男子在她身邊停車,接著發生了惡夢般的一幕……

安妮慢慢地說出了事情發生的經過:白人男子向她出示了警徽,告訴她說自己正在調查毒品案件,要求安妮和他走一遭。他表示警察正在不遠的地方等候,而且那裡還有更多的孩子們。

「接著他問了許多問題:我有多少兄弟,我喜歡什麼音樂,學校的孩子們是否吸毒,以及我的男朋友是怎樣的人等等。在談話時,他還不住地用手機打電話,聽起來好像在和自己的警察同僚們通電話,我當時害怕極了。」

接著安妮發現街上的行人和建築物越來越少,最後他們來到比諾尼郊外的一處廢棄場地內。

「趕快下車,好像今天女警察們不會來,我必須自己搜妳的身,對你進行全身檢查。」他吼叫道。

「他抓住我,撕下我的衣服並開始撫摸我。」安妮說。

安妮開始哭泣,想到自己從前曾遭遇的類似事件。

完畢後,他開始道歉:「我對剛剛發生的事很抱歉,我並不是故意的,請不要給我惹麻煩。」他邊說著邊把她載到母親辦公室附近。

比諾尼的強姦犯顯然把犯罪看作是證明自己力量,而不是暴力的手段,比陀犯罪專家Irma Labuschagne博士表示。「這類罪犯通常對受害人進行威嚇,但並不希望傷害她們。這些罪犯性慾強烈但性道德低下,他們的社會關係很差,在強姦婦女時感到變態的滿足。」

「但他們不會輕易感到滿足,因此就一個一個地搜尋受害人,直到他們認為找到真正的宣洩對像為止。」Irma解釋道。

「我們只能對他為什麼選擇金髮少女下手的方向質疑。也許他曾在感情上被金髮女郎傷害過,或者也許他的母親是金髮女郎,也許他就是喜歡金髮女子。」

他也可能是一個心理內向的人,對自己沒有信心,也許他經常遭到女性的拒絕,所以希望女子身上,找到滿足感。

那些因怒氣而強姦的罪犯,往往會造成駭人聽聞的暴力強姦殺人事件。「這種罪犯的目的是他認為傷害過自己的每個人進行復仇。他痛恨女性,希望對她們進行懲罰,甚至用非常極端的方式殺害她們。」Irma表示。

Irma警告女性民眾,除非確信自己可以以一擊制服強姦犯,否則就不要在受到性攻擊時和罪犯搏鬥,也不要在罪犯身上嘔吐或小便,這種情況也是非常危險的挑釁性行為。通常情況下,那些沒有受到太多傷害的受害者都是按罪犯的要求去做,才能免遭殺害。

「受害者也不要讓罪犯認為她們可以指認罪犯,這將使罪犯殺人滅口……」

註:文中受害者均採用化名。   

年僅12歲,但她還是沒有逃脫比諾尼連環強姦犯的魔掌。

警方根據受害人的描述所繪製的強姦犯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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