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夥搶劫同胞,曹志文判刑十二年

《華僑新聞報》2002年07月27日


本報約堡訊

約堡地方法院7月25日以結夥搶劫罪名判處華人女性曹志文12年有期徒刑。

一起發生在1年4個月前的預謀搶劫案終於宣告落幕。承辦警官賀立夫在庭後向記者表示,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作奸犯科,遲早會付出代價。

2001年3月,一名G姓華人因為返國出差的需要,找上曹志文介紹兌換美金,當月14日,G氏夫婦依約來到曹女位於約堡西羅町的公寓等候美金持有人的出現,左等右等卻不見人,曹女就「下樓去等候」,就在這時,臥房裡衝出兩名蒙面男子,用手銬將夫婦兩人銬住,還用膠帶封住他們的嘴,奪走G氏帶來的17萬蘭特現金後恐嚇兩人「報案就沒命」,然後揚長而去。

曹女稍後發現兩人被搶,立刻請兩名朋友來幫忙,朋友用放在房裡的手銬鑰匙將兩人釋放,此事告一段落。

一周後曹志文在約堡的水鄉購物中心(Waterfront)門口被警方埋伏逮捕,理由是結夥搶劫,另一名王姓涉案者也在3個月後因非法持有槍械罪名被捕,事後招供共同犯下此案。本案經多次審訊,終於在7月25日經法院判決共同犯罪罪名成立,曹志文判監12年,曹女抗議判決不公,當庭喊冤。

本案承辦警官賀立夫巡佐經過1年4個月鍥而不捨的追查,終於使本案告一段落,他在接受記者訪問時呼籲華人社會守法,不要再給治安不好的社會雪上加霜了。

賀立夫曾於7月14日出現在「華人抵制犯罪座談會」會場,豪登省警察總局副總監英格布列特介紹說,賀立夫承辦華人社會案件,華人社區如有重大案情可電082-808 8903賀警官(Insp A Greef)報案。

賀立夫曾在南非警察總局刑警大隊外僑組任職多年,對華人社會的情況有深入的了解。

破獲曹志文結夥搶案的賀立夫警官曾服務於外僑組,對華人社區有深入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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