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買賣車輛陷阱多,切莫貪小 謹防失大

《華僑新聞報》2001年08月09日


本報記者約堡報導
旅居南非無車形同無腳,車輛作為交通工具對當地華人家庭十分重要。但在買賣車輛過程中,一些華人不願依據南非社會通行的慣例辦理過戶手續,導致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煩。

一般情況下,法律專家建議私人之間車輛過戶應該通過車行、律師事務所作中介,由這些機構辦理過戶手續,但考慮到請這些機構過戶費用不菲,有些僑民往往自行辦理過戶手續。可是私人過戶時,有時會因對南非車輛管理法規不熟悉及在語言方面存在的些許障礙,日後出現過戶車輛的所有權合法性產生疑問。

為此我們走訪了車輛管理部門、銀行信貸部及車行,了解私人之間買賣車輛應辦理的必要手續和注意事項。

車輛管理部門表示,他們在辦理新車註冊登記時,只要求登記人出示個人身份證明、及購車原始發票,如果登記人是外國人,還必須出具一個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交通註冊號」。但對二手車過戶就嚴格得多,過戶人會被要求出示原車主的車輛登記文件、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驗車機構出具的車輛行駛檢驗合格證書,及新舊車主的身份證件、雙方簽署的轉讓證書。

但一般在車輛轉讓過戶後發現的主要問題,還是對該車輛所有權的合法性產生的爭議。法律專家認為在車輛過戶時,買方首先要了解的就是這輛車的實際車主是誰。如果所要過戶的是一輛尚未付清貸款的車,它的實際車主應該是銀行,而不是貸款買車者。只有在確認了車輛所屬權後,賣車人才能向買主付款、辦理過戶手續。

對於私人之間辦理過戶手續,建議買車人至少要核對車執照上登記的發動機號碼、車大樑號碼及車牌照號碼是否與車輛吻合,但鑒於這些號碼被改制後,非專業人員很難發覺,通常還是主張買賣雙方先行前往就近警察局,要求警方出具車輛合法性鑑定書,這是最為穩妥的方法。

但要特別提醒大家的是,做此類鑑定時,買賣雙方最好一起去,以免在警方鑑定車輛中發現問題可以立即找到直接承擔責任者,同時也可避免發生作弊現象。

有專家提出,私人買賣車輛,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出具一份聲明,內容包括賣主ID號碼及車牌、發動機、大樑號碼、車價。特別是在賣主以後有再也無法找到的可能時,這樣的文件更有簽署的必要。

關於貸款尚未付清的車輛,銀行信貸部門通常建議由原經辦買賣手續的車行做過戶手續,但鑒於不少華人由於種種原因無法申請到貸款,就會出現私下交易,買主將雙方議定的車價付給賣主,並承諾按時向銀行付尾款。


通過車行買賣車輛是較為穩妥的方法,但必須支付給車行一筆傭金。


選擇信譽可靠的車行也是避免誤入陷阱的方法之一。


這樣的車行也許會有令顧客動心的價格,但是否該成為我們光顧的理由呢?


事實上這種作法對賣主來說,潛在風險極大,一旦買車人因為某種原因不再付給銀行尾款,銀行還是會強制要求原貸款人付清尾款的,同時,銀行信貸部門還提請貸款人注意,替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貸款,銀行會將此視作違規行為,發生任何問題都不會提供協助解決。

目前,在華人社區私人之間買賣車輛的行為日漸增多,發生糾紛者也不為鮮見,後果嚴重者經濟損失超過本身買賣車輛的價值,更有人為車輛買賣過程中出現的法律問題身陷囹圄,值得廣大華人戒慎。
華人有關私人轉讓車輛事宜,也可電詢:011-4930528張師傅;082-4812569徐師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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