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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專訪
月前,林登堡賽車公司(Lindenberg Racing)向斐京高等法院控告青島啤酒南非公司違反廣告合同,稱青島啤酒南非公司拒付2001年的廣告費60萬鍰,法院於2月27日作出臨時判決,宣判青島公司必須支付2001年廣告費60萬鍰,否則將對該公司進行清盤。
廣告事件再次把青島啤酒公司推至輿論熱點
人們猶記得,去年也曾有傳說「青島啤酒公司將高額贊助參與溫妮曼德拉生日派對」而成為輿論的熱點,本次廣告事件傳開後,南非及華人社會沸沸揚揚,有人說青島啤酒公司沒錢了,否則不會違約;也有人說青島啤酒公司是香港某一家大公司的附屬公司,沒有權力做出大額的廣告費支付。甚至有許多南非媒體來到使領館有關部門要求專訪。
正在國內休假的青島啤酒南非公司總經理袁熙伯接獲消息後火速趕回約堡,處理此事。3月9日,青島啤酒南非公司與林登堡賽車公司達成庭外和解,支付林登堡賽車公司廣告費及其他費用共50餘萬元,至此廣告案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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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啤酒南非公司2000年11月為林登堡賽車公司提供廣告費達21萬鍰,這是當時賽車公司為青島啤酒做的廣告車。但是雙方今年卻就廣告費是否贊助下去產生分歧,以至引出官司。

青島啤酒南非公司總經理袁熙伯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在南非,與當地商家來往及合作必須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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