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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新聞報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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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報資料

  法人名稱 :新聞報(南非)文化事業股分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China Express SA (Pty) Ltd
  登記字號 :1994/04258/07
        創刊日期     :1994年8月9日
  出版品名稱:華僑新聞報(China Express)
  營業地址 :南非約翰尼斯堡伊登維爾市亞瑟大樓
        88, 8th Avenue, Edenvale
        Johannesburg, South Africa
  郵政信箱 :P O Box 3303, Edenvale 1610, South Africa
  電話號碼 :+2711 609 9797 (代表線)
  傳真號碼 :營業部:+2711 609 0997;新聞部:+2711 609 9629
  電子信箱 :news@sa-cnet.com
  電子報刊 :南非中文網 (South African Chinese Network)
  電子報網址:www.sa-cnet.com

貳,簡介
 

  《華僑新聞報》於1994年8月9日創刊於南非約翰尼斯堡市,為一獨立民營的正派華文報紙,它本著“記載僑社歷史,改善移民生活,促進資訊交流,弘揚中華文化”的宗旨,以客觀的角度和公正的立場從事新聞報導,成為南部非洲華人社區最可靠的訊息來源。

  發行:《華僑新聞報》的發行對象是來自兩岸 四地的僑民,發行遍及以南非共和國為主的整個南部非洲地區。

  版面:《華僑新聞報》採大四開新聞紙彩色/黑白印刷,共18-26版;內容以南非當地和僑社新聞為主,也有大量的中港台、國際 、政經、科技、文體及娛樂新聞。

參,新聞守則

  本報基於翔實公正的新聞原則,所有採訪,摘述,報導,編輯和管理人員,不論館內或館外,均確實把握以下方針:

一,消息來源:

  (一)本報所有消息來源均經嚴格審查。在一般情況下至少向兩處以上獨立單位查明資料的可靠性,才予發布新聞。
  (二)經本報專任記者證實消息來源正確無誤,或由某國或某正當組織所發布之正式新聞稿中所陳事項,刊登前不予重覆求證。
  (三)由本報以外之新聞來源提供之獨家稿件,如某通訊社對某政要之專訪,在註明消息來源後不再向第三者求證。
  (四)本報以文字圖片均衡報導重要事件,使讀者對政治,經濟,文教,社會有充分瞭解,並力求資料完整以臻報導之全面性。
  (五)本報對於新聞人物之個人隱私,在未經當事人同意前予以絕對保密,惟本報有權披露與各該新聞事件有關之必要細節。

二, 正確性:

  (一)新聞資訊之「正確性」為本報最高原則,其重要性超乎新聞之「時效性」。新聞人員在就事件本身作全盤瞭解後,不畏任何壓力,以負責任的態度報導事實真相。
  (二)本報勇於承認報導中可能出現之人為疏失,並在最短時間內予以導正。
  (三)本報不允許任何團體或個人操作新聞報導,或以投書方式遂其特殊目的。
  (四)在新聞採訪過程中,如本報無法及時獲得反方的意見作為制衡機制,則反方問題應由本報記者提出。
  (五)如受訪者為政要或具有社會影響力之人物,本報記者可在其要求下,事先提供提問大綱供其作準備;惟從新聞公正的角度考量,臨時提問仍屬本報記者之權責。

三, 公正性:

  (一) 凡來自一方,可能對另一方之權益造成影響之新聞報導,本報儘可能在初次發布新聞時同時報導另一方之反應或其他制衡性的資訊,如因故無法在截稿前取得上述資料, 或另一方拒絕表態時,本報將在報導中闡明,並儘快刊出相關資料作為補遺。
  (二) 新聞報導所述人物,不論以正面或負面角色出現,本報均一視同仁予以絕對尊重。
  (三) 本報堅絕反對煽動暴力,譁眾取寵,危言聳聽,個人崇拜,誤導民眾或媒體審判之新聞報導。
  (四) 本報記者及通訊員在撰稿描述組織或個人時,絕對避免使用浮誇、輕篾的字眼或濫貼標籤,以免誤導視聽。 惟各該組織或個人既已使用之字眼不在此限。
  (五) 本報從事新聞報導,絕對避免個人主觀;在撰寫評論或專稿時,亦應就事件本身加以敘述,以使讀者對事件真相有全面之瞭解。
  (六) 非與事件現場有關之圖片,必須在無爭議情形下才會使用,並加以說明。
  (七) 本報不以廣告,訪談或報導方式營造報紙本身之政治色彩,本報工作人員亦絕對避免和黨派利益有關之言論或行為。由客戶指定刊登之廣告,通啟,聲明或文章,不論是否額外加註,都不代表本報立場。

四, 自律性:

  本報人員在工作崗位上不談個人政治理念,以正確的態度從事優質新聞報導, 以滿足讀者知的權利。據此,本報工作人員恪遵以下從業規範:

  (一) 接洽公務時先表明身分,隨時攜妥本報證件備查。在正式場合,配戴本報記者證或接待單位發給之臨時身分證件。
  (二) 本報工作人員不得以官方,個人,黨派或社團代表身分出現在工作場合中。
  (三) 不論在國內或國外,本報人員均不得接受任何團體或個人之不合理待遇,亦不得藉職務之便享受特權,圖利,或造成欺壓,威脅之情事。
  (四) 不論專職或特約人員,無本社授權,均不得服務於其他新聞傳播媒體。
  (五) 本報嚴格遵守出版法及智財權,引述及摘錄其他新聞來源時,同時協助提升各該出版品,期刊,書籍或企業之形象。
  (六)本報工作人員重視團隊精神,組織紀律,不論工作或業餘時間,行為表現都代表本報崇高與超然之形象。 

南非前總統曼德拉
(Nelson Mandela)
和本報發行人馮榮生(右)
在一次座談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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