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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普里托利亞(Lynnwood)領事館區的繁盛大道上,有一商住兩用的房子。因租客剛退租不久,目前正有經紀人掛牌,等待出租或出售。
為方便客人的參觀看樓,本人即以前半部客廳作為臨時陳列室,擺些中國工藝品及些少較低價的古玩,日間本人也開門駐守此地。向來治安都不錯兼且有一隻養了八年的家犬「嘟嘟」相伴,雖然訪客稀少、生意清淡,但也安然而渡。
奈何,近期普里托利亞治安日差之風,不經意間也稍稍吹進咱門裡。一天晚上,因友人返港,將一輛用了20多年的BMW房車寄於我家,不知怎麼卻被橫行一方的竊匪知道了,當晚即摸黑登門作案,意圖車貨兩取,怎奈精幹勇猛的門牛犬「嘟嘟」拼命抗衡,故匪徒雖剪掉前花園鐵閘鎖,因顧及嘟嘟的兇狠而不敢貿然入內作案,當晚也幸保財車無失。
隔天清早,本人準時前來開店,一到門前,心中泛起一股不良的寒意,大銅鎖不見了,忠心的嘟嘟也不來迎接了,慌忙進了前院,不顧一切的四處大呼嘟嘟,全無動靜,心知不妙,直找到最末的後巷角落裡,見牠躺在那裡,已僵硬多時了。嘟嘟口角的液汁也已乾了,只見牠兩眼向著我,似要向我訴說是被毒死的,故死不冥目。我抱起沉重的嘟嘟,傷心暗淚,電召兒子,一起到附近的警局報案,但因沒有失竊物品,故只是備案。
我家可說是愛犬之家,一直都養了二至三隻犬,所以在嘟嘟被毒死的最初幾天裡,每人都顯得很不開心。說實在的,我寧可被偷竊部份財物,都不願相伴多年、忠心聽話的「嘟嘟」被毒死。剩下來,家中只有另一隻年青的鬥牛犬──芳芳,牠雖不在場見到牠的伴侶死去,但卻很有靈性,似乎知道一切,所以也終悶悶不樂、飲食不思。見此,我為使牠有個伙伴,特到政府犬會去登記收養一隻小狼狗回來,又恐牠倆不捻熟而要打架,兼且家人與年青的小狼狗又未曾處過;特別是我本人,因毫沒感情,不要說使小狼狗聽教聽命令了。又恐兩隻狗一打架就難以控制,為此,而只好將小狼狗暫放到(Lynnwood)店中去,讓牠與我相處一段時日,熟悉後再帶到家中去。
年青的小狼狗很溫順,不管見了什麼人,都是搖頭擺尾,我坐哪裡,牠就臥到哪裡,從不叫一聲,真是人見人喜愛,此或許是牠在狗會見得人多及較年青之故。我想,狠心的匪徒們,只唾涎我的財物,對此逢人都搖頭擺尾的小狗應沒敵意吧。所以我很放心,在沒束沒縛之下,讓牠前後花園、屋裡屋外、隨意走動,夜間也在此過夜,但因牠可能過慣了狗會的熱鬧生活,初到此陌生的環境,夜裡因孤單發出一些叫聲,都不為奇。但隔天,狗會即收到鄰居的電話投訴,當天下午,狗會即派人上門調查,見牠在沒受束縛之下,安祥地臥在我的腳下,地方又寬又乾淨,也食較好之狗糧,所以調查人員一聲「OK」就含笑離開了。在牠初到我家的三天裡,為使牠過得安心快樂,我天天叫妻子煮些牛骨給牠食,連一位朋友專為我而送來的中式糕點,因牠聞香味而要食,我都讓牠食。一有空就逗牠玩,希望早些熟絡聽教。另外為了牠,我與兒子還登門拜訪了鄰居,向他解釋,請他們忍耐幾天,也得到了他們的同情諒解。本來我已放下心中的掛慮,並準備隔天為牠洗澡,除去原本滿身臭味及狗蠅。
可是,目無法紀的匪徒第三天(10月16日)夜晚又光顧了,圍牆鐵門的新大鎖又被剪斷了,內屋的鐵門鎖被撬爛了,大木門是用事先配好的門匙開門進來的,故幸保大木門無損,但東西被偷了,工藝品及古玩不見了。此是十幾天裡,匪徒的第三次進犯了,連溫順的小狼狗也難逃匪徒的毒手,又被毒死了!此是南非的首都,又在領事館區和繁盛的大學區,治安如此之差,這是多恐怖、多難過的社會病例。
我愴惶電召兒子,又到警局報案(編號:mass/cas790/10/2001),我與兒子抬著被毒的小狗給警官看,由上午9:00時坐到下午2:00時才步出警局,警局說會派人上門調查,但一直等到天黑,都不見警影。第二天一早又開門等著,直到下午,見一印指模的警員來了,問賊人都偷了些什麼,不到數分鐘就走了,臨走時說:辦案警員會來調查。我只好耐心的等待,下午3:00時左右,有一政府的車開進來了,我以為是警員來了,一看卻又是狗會的職員,又來查訪了;而維護社會安寧的警員卻仍是隻影未見。當天的傍晚,鄰居來電,他的愛犬也被毒死了,光天化日之下,匪徒又施毒手了,不知法紀何在?
事件似乎在不安之中慢慢地過去,可是還沒有完。10月27日夜晚,食過甜頭而無所忌諱的匪徒又來了,鐵閘鎖一樣被剪斷、鐵門被撬毀,大木門一樣用先配好的鎖匙開進來,可能被剛修好的防盜警鐘所嚇跑,愴惶中留下了大門鎖匙。我拿下了賊人棄下的門匙,找了一位朋友翻譯,又到警局報案去,警員看了報案卡,說該檔案已移交別處,交代下午來電話落案就行。我們只好空跑而回,留下警員的姓名交給女兒,女兒多次去電警局,警局總說找不到檔案,經多次交涉,得出的結果是檔案編號不符,故找不到我的檔案而沒法落案。奇怪,該報案卡是當天替我落案的女警員編的,怎麼會錯?沒法,我又找朋友再陪我到警局去,拿著警局發給的報案卡,警員幾經轉折查核、翻記錄簿、看電腦,得出的結論是編號弄錯了,不是790,而是811,我和朋友都很詫異,警員辦事如此馬虎,寫一個檔案都會弄錯,又怎能寄望他們可以破案呢?難怪在首都領事館區的繁盛大道上,同一地點,不足一個月,匪徒就敢犯案四次之多,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財物被竊、兩家犬被害,精神、生活俱受困擾,報了四次案,我不知警方內部如何處理,但單憑表像上看,從頭到尾,差不多近月,直到10月31日下午才有一位警員到來調查,但反觀一隻初轉環境、夜間叫幾聲的小狗,鄰居一個電話投訴,政府狗會職員則四天之內已上門查訪了兩趟,所以我有感而深嘆一句「生活在南非,人命、財產真不如狗!」難怪匪輩橫行,社會治安日趨惡化。
在毫無保障、毫無安全感之下,我唯有向匪徒低頭,傷心無奈地結束我的小擺賣。但未知拿著納稅人薪俸的有關人士又有何感想?
事後,我將以上情形向一位朋友訴說,但他卻一笑說:「不用難過,即使更大的罪案能破案,法庭對一位罪犯的判刑比一位沒交TV年費的罪還要輕。」這是多麼可悲的社會!我想,執法者若對匪徒仁慈,無形是將殘酷套在善良的南非人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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